随着经济的发展,就有越来越多的民间不良债权出现。 有的人借了别人的钱就一直拖着不还,就算了是过了一百年你也要还钱法律是规定的三年诉讼时效,有些人就会抱有侥幸心理,认为三年的诉讼时效过了之后我就不用还钱了。这是真的吗?也不全是!民法规定三年诉讼时效限制,但三年的诉讼时间结束后,债权人就失去了胜诉权,债务人就有了诉讼时效的抗辩权,但是债权是仍然存在的,只是债权人不能通过法律手段要回自己的债务了,这是我们将要讨论的“自然之债”之一。 
根据国家的法律规定,“自然之债”有以下5种:
第一,已经了过了诉讼时效的债务。就是像上面说的一样,债权人三年不向债权人要回自己的钱,不行使自己的权利,那么三年之后,债务人就有理由拒绝还钱了,会以已经过了三年的诉讼的时效为理由拒绝还钱。当然,如果你是遇到一个稍微懂理的债务人,可能过了诉讼时效也会还钱给你。
第二,违法的债务。大家都知道,有些行为是违法行为,会受到法律的严惩!所以这类债务是可以不用还的,当然你要是还了,也不能要求别人退回来。那么问题来了,有的人就会很得意,不用还,那我就可以随着自己的性子来了,但是这些行为都是国家禁止的,被抓到了是会严惩的。 
第三,年利率24%-36%的民间借贷之债!大多数人在缺钱的情况下都是想到的借钱,无论是向亲戚朋友借钱,还是网贷都是属于民间借贷,只要债权人不是国家,都是民间借贷。很多人都知道网上贷款的利率非常高,有的利息甚至是高于本金。国家法律规定年利率不超过24%的,法院能强制执行。但是假如年利率超过36%,那么这个利率是无效,法律也是不会保护超过24%的年利率,在这里债务人是可以要求债权人退还已经支付的超过36%的利率!24%到36%之间的就是自然债务。
第四,就是我们说的彩礼。彩礼就是在结婚的时候,按照各个地方的风俗习惯男方支付给女方的现金。原则上支付给女方的彩礼是不得要求返还的,但有以下情况法院是支持的: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、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、婚前支付并导致支付人生活困难的;其中第二种和第三种的使用应以离婚为前提,不能不离婚,只能要求退还彩礼。

第五,限定继承。假如父亲去世了,还欠了4万块钱的帐,而父亲只留下了2万块钱的遗产,儿子继承的这2万块钱的遗产必须用来还父亲的债务,还剩下2万块钱就属于“自然之债”了。
总结,自然之债就是债权本身没有消失,债权人不能通过诉讼来捍卫自己的权利,法院不能强制执行的,如果运气好,遇到债务人主动还钱的,也不能以“不当得利”为理由返还。
最后,很多人会担心,不能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权,那我们怎么要回自己的债权呢?别担心,现在市面上已经出现了债权置换的服务平台,就是可以把手中的私账、烂账拿到公司换优质的房产或者商品,总之,只要你有欠条或者法院判决书及债权凭证这其中一种证明,就可以通过债权置换来挽回自己要不回的账。
|